校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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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校外獎助學金公告】【縣市】:115年度「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申請至115年3月31日止,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自行郵寄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15年度「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申請至115年3月31日止,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自行郵寄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實施辦法

如附件申請須知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大專院校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研究所學生或年滿25歲(含)以上在學生及本年度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等不納入助學範圍。)

申請條件及限制

  1. 凡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非低收入戶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或家境清寒,致生活及負擔學費用陷於困難者。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須達平均70分以上,德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二次以上之處分;因休學辦理復學之學生,以休學前一學期在校成績申請之。

  3. 學生就學須未獲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補助(教育部    高中職免學費方案除外)〔例如: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人士或子女、軍公教遺族、軍公教人員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退除役官兵、公立學校每班前三名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為全學年2個學期1次發放,上學期申請,下學期發放)、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失業勞工子女、失業家庭子女、清寒榮民子女助學金、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助學金、法務部受刑人子女補助、台德精英計畫、實用技能學程、加額補助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費等〕。

申請日期(期限)

115年3月31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補助金額 公立大專補助2.5萬元,研究所碩士班補助2.5萬元(同一碩士資格申請本案助學金以二次為限)。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後,自行寄送至600嘉義市中山路199號3F-嘉義市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千盞燈助學金申請,若有缺件亦請於115年3月31日截止日前補件

  1. 申請表(如附件)
  2. 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列明各科成績,如休學復學者則採休學前之成績證明)
  3. 在學證明文件(以A4紙張影印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或註冊收費單據或在學證明)
  4. 自傳(以A4紙張繕打、字體14、五百字內,需繳交WORD文字檔至承辦單位E-mail,內容以敘述家境為主)


 

文章建立日期:2026-03-10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3-10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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