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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本校主管及經管人員之財物交代相關規定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臺體總字第1152300073號
主旨:本校主管及經管人員之財物交代,請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規定,各機關首長、主管人員或財產保管人員異動時,對於財產之交接,應切實依照公務人員交代條例之規定辦理,並按照財產管理單位之財產紀錄列冊點交。
二、 職務異動、離職(含商調)、退休人員辦理財產移交由保管人自行列印「移交清冊」交移入人辦理移交手續,並經移出/移入人雙方簽章確認後將「移交清冊」交總務處保管組,移交手續完成後該組始於相關欄位核章。
三、「移交清冊」列印,請逕由校園入口網(登入)>全部應用系統>財產網頁管理系統> 1.報表與查詢> 7移交清冊>查詢>列印本校個人財產/非消耗品/無形資產移交清冊。
四、本校各項財物均屬公物非保管人個人所有,如有離職或退休應依規定辦理保管財物移交事宜(限於奉准離職或退休日期前完成)。屆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楚者,由新任人員會同監交人員報請追究責任。
五、本校各財物保管人應親自辦理財物移交程序,若財物保管人於退休、離職前未有財物接管人時,則由單位主管指定專人暫時保管。
六、其餘未盡事宜,依國有財產相關法規辦理(如附件)。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保管組
相關法規連結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臺體總字第1152300073號
主旨:本校主管及經管人員之財物交代,請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規定,各機關首長、主管人員或財產保管人員異動時,對於財產之交接,應切實依照公務人員交代條例之規定辦理,並按照財產管理單位之財產紀錄列冊點交。
二、 職務異動、離職(含商調)、退休人員辦理財產移交由保管人自行列印「移交清冊」交移入人辦理移交手續,並經移出/移入人雙方簽章確認後將「移交清冊」交總務處保管組,移交手續完成後該組始於相關欄位核章。
三、「移交清冊」列印,請逕由校園入口網(登入)>全部應用系統>財產網頁管理系統> 1.報表與查詢> 7移交清冊>查詢>列印本校個人財產/非消耗品/無形資產移交清冊。
四、本校各項財物均屬公物非保管人個人所有,如有離職或退休應依規定辦理保管財物移交事宜(限於奉准離職或退休日期前完成)。屆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楚者,由新任人員會同監交人員報請追究責任。
五、本校各財物保管人應親自辦理財物移交程序,若財物保管人於退休、離職前未有財物接管人時,則由單位主管指定專人暫時保管。
六、其餘未盡事宜,依國有財產相關法規辦理(如附件)。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保管組
相關法規連結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文章建立日期:2026-03-28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3-28
總務處保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