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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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115年度第二次補助教師專業成長暨專業證照獎勵申請,申請從即日起至12/09(三)中午12時止!!
為鼓勵專任教師提升專業知能、積極參與產業交流及取得與教學相關之專業證照,
以增進實務能力,特訂定「補助教師專業成長暨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要點」。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2月09日(三)中午12點前。
本次申請獎勵期間為115年08月01日至115年12月08日止。


請備妥下列申請文件:
  • 補助本校教師專業成長暨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
  • 研習報名費、證照考試報名費等單據。
  • 考取證照影本或可資證明文件影本。
請欲提出申請的教師於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教學發展中心。
 
詳細內容及申請方式,請見附加檔【作業要點】!
承辦人:小楊,分機2259
文章建立日期:2026-05-07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10-05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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