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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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體大通識】本校外語能力檢測獎勵金申請自115年6月1日至7月15日12時止~請把握時間受理~

📣 外語能力檢測獎勵補助申請公告📣

一、補助對象
(一)一般學生
本校在學學生(不含陸生及交換生),自入學年度 8 月 1 日起,於在學期間取得非母語之外語證照者,均可申請。
(二)經濟不利學生
須於受獎學期內完成教務處相關計畫承辦單位之學習計畫表(依「自我學習計畫獎助學金要點」規定),並經審核通過後,始得核發獎勵金。

二、獎助依據
依本校「外語能力檢測獎勵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辦理(請下載附件)。

三、申請時間
📅 115年6月1日至7月15日中午12時止  ※請務必把握申請期限。

四、獎助項目
(一)一般生及經濟不利學生
依外語證照達各等級標準,可申請證照獎勵金(依等級核發)請參閱附件
(二)經濟不利學生加碼補助:參加校內外語輔導課程(多益輔導班)
累計達12小時:核發 1,500元/累計達24小時以上:核發 3,000元

五、注意事項:
同一語言以最高等級證照申請為原則(例:同時通過N2及N1者,以N1申請)。
不同語言可分別申請(例:英文與日文可各填一份申請表)。
曾於111–114年度已獲本獎勵金者,不得重複申請同一類補助。
申請資料須清晰完整,如資料不齊或不清楚,恕不予受理。

六、申請方式
(一)親自辦理
請備妥申請資料,連同成績單送至通識教育中心鶴鳴樓1樓辦公室辦理。
(二)線上申請
填將申請表及證明寄至 ler3s@ntus.edu.tw 信箱
寄送後請務必致電確認承辦人員是否已收到信件。

📎 申請文件請自行下載附件

📞 聯絡窗口
臺體大通識教育中心 
電話:04-22213108 分機 6183

文章建立日期:2026-05-26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5-26 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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