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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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校外獎助學金公告】【縣市】:南投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5年9月24日(四)12時止,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校課外活動組申請~
 
南投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至115年9月24日(四)12時止~
逾期不受理
實施辦法 如附件--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獎助學門 大學部及研究所
申請對象與資格 本要點領受範圍以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申請限制與條件 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本組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申請期限 115年9月24日(四)12時止,逾期不受理~
獎助金額與名額 (一)博士: 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原住民: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申請方式與準備資料 請準備以下資料到本校課外活動組辦理申請
  1. 申請書(如附件)
  2.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3. 前一學期成績單及學生證影印本
  4. 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非必備)。
  5. 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6. 其他清寒證明文件.
 
 
文章建立日期:2026-08-10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8-10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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