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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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校外獎助學金公告】【縣市】:臺中市115學年第1學期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5年10月7日(三)12時止,請符合資格學生備齊相關文件至課外活動組辦理!
臺中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
115年10月7日(四)12時止~逾期不受理~
實施辦法 如附件--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獎助學門 大學部(含研究所)
申請對象與資格 本要點適用對象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申請標準 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申請方式與準備資料
  1. 申請書(如附件)。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 學校統一造冊之低收入戶名冊、中低收入戶名冊(各校應自「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查詢系統」查證後,統一造冊證明之) 或導師證明。
  4. 前一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
獎助名額及金額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55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
申請期限 115年10月7日(三)12時止  送至本校課外活動組辦理 (逾期不予受理)
文章建立日期:2026-08-13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8-13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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