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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獎助學金專區:115-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至115年10月7日(三)12時止,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課外活動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教育部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至115年10月7日(三)12時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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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辦法 |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不含重讀生、延畢生) |
| 申請對象與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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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與名額 | 每名 5,000元 (名額無限制,符合規定者皆可領取!) |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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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準備資料文件 | 請備妥下列資料送至課外活動組辦理~
(115-1學期一年級新生免繳成績單,轉學生請繳交原就讀學校114-2學期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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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期限 | 紙本收件至115年10月7日(三)12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
| 備註 | 本校聯絡窗口-課外活動組04-22213108-6151陳先生 |
文章建立日期:2026-08-13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8-13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