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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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校外獎助學金公告】【縣市】:115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5年9月18日(五)12時止,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至課活動組申請

115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5年9月18日(五)中午12時止

實施辦法

如附件1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

     1.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

     2.經里辦公處證明家境清寒或列為低收入戶經區公所證明者。

學生成績限制與條件

     1.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八十分以上)、體育總成績在七十分以上及各科成績必須在六十五分以上。

     2. 未享公費亦未取得其他獎學金者。

申請日期(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五)12時止   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

請將下列資料送至課外活動組辦理

  1. 申請表(如附件)
  2. 114學年度成績證明正本(含上、下學期)
  3. 114學年度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
  4. 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有本學期註冊章),請以 A4規格繳交(如為影本,須由學校承辦人員加蓋職章及與正本相符章) 
  5.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將由本府統一查證申請學生是否符合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6.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如為影本,須由學校承辦人員加蓋職章及與正本相符章) 
  7. 未享有公費待遇證明書(如附件)。

 

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分配

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學生以35名為限,每學年每名每名5,000
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應依下列規定排序,再以學業總成績高低順序發給: 
一、 低收入戶學生。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 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之學生。

文章建立日期:2026-09-08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9-08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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