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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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 115-1學期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獎助學金紙本文件繳交期限至115年10月15日(五)下午5時止(系統登錄9月14日0時0分起至10月14日23:59截止),請符合資格學生上網申請列印申請表並備齊成績單與班排名至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辦理!⚡
 
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請符合資格者「上網申請」,列印申請表並備齊114-2學期成績單正本與114-2學期班排名正本各1份至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鶴鳴樓1樓)辦理!
            系統統一開放期間>>115年9月14日(一)0時0分起至115年10月14日(三)23時59分止 (時間到,系統即關閉,務必於期限內登錄)
  • 第二步  繳交紙本申請書、114-2成績單、114-2班排名.
            校內收件紙本文件繳交至115年10月15日(四)下午5時止【逾期與缺件不受理】
實施辦法 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如附件)
獎助學門 大學部學士班學生(含進修教育中心進修學士班學生)
申請對象 原住民
申請資格
  • 本獎助學金包括:獎學金、一般助學金、低收入戶助學金、中低收入戶助學金。(請擇一申請)
申請限制
(右列3項情形,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1. 依據本校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第4點第2款第3目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1)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不得申請(2)生活助學金--->即(1)與(2)二者僅能擇一申請!
  2. 學分班、公費(含ROTC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延畢(修)、休退學、碩博士、五專1至3年級、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之學生,不得請領本項獎助學金。
  3. 已領有政府設置其他獎助學金(包含各縣市獎助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及本校經濟不利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或學雜費及食宿等費用由就讀學校全額負擔者,不得請領本項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紙本收件期限)
  • 至115年10月15日(四)下午5時【逾期與缺件不受理】
申請表
(系統列印紙本並簽名或蓋章)
  • 只接受網頁列印之版本,其餘表格一律不接受,獎助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cipgrant.fju.edu.tw/請列印申請表,並於申請人處簽名或蓋章。
  • 獎助學金申請系統統一開放期間>>>115年9月14日(一)0時0分起至115年10月14日(三)23時59分止。
時間到即關閉,務必於期限內登錄
申請方式
(各獎助學金申標準、金額及所需資料)

將相關資料送至原資中心(鶴鳴樓1樓)提出申請。
一、獎學金申請標準及所需資料:
    (一)申請條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得申請獎學金,每名每學期新臺幣32,000元。
         *不得重複請領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 *     
    (二)所需資料:
  1. 申請書(請務必至網站登錄申請後列印申請表並於右下方申請人欄位簽名或蓋章)
  2. 成績證明文件
    1. 舊生:114學年度第2學期「正本成績單」及「正本班排名」各1份(兩份資料請至註冊組申請)
    2. 寒假轉學生:請檢附原就讀學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正本成績單」及「正本班排名」各1份
二、一般助學金申請標準及所需資料:
    (一)申請條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六十分以上或設籍在臺東縣蘭嶼鄉之雅美族學生,得申請一般助學金,每名每學期新臺幣20,000元。        
    (二)所需資料:
  1. 申請書(請務必至網站登錄申請後列印申請表並於右下方申請人欄位簽名或蓋章)
  2. 成績證明文件
    1. 舊生:114學年度第2學期「正本成績單」及「正本班排名」各1份 (兩份資料請至註冊組申請)
    2. 寒假轉學生:請檢附原就讀學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正本成績單」及「正本班排名」各1份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條件及所需資料:
    (一)申請條件:
          原住民學生具115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六十分以上,得
          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助學金。
          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名每學期新臺幣30,000元  (依本校實際提出需求人數)
           ​*不得重複請領教育部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5,000元
          中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名每學期新臺幣20,000元  (依本校實際提出需求人數)
    (二)所需資料:
  1. 申請書(請務必至網站登錄申請後列印申請表並於右下方申請人欄位簽名或蓋章)
  2. 成績證明文件
    1. 舊生:114學年度第2學期「正本成績單」及「正本班排名」各1份(兩份資料請至註冊組申請)
    2. 寒假轉學生:請檢附原就讀學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正本成績單」及「正本班排名」各1份
助學金服務學習注意事項
  1. 領有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二十四小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減免之:
    1. 通過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得全數減免。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 得全數減免。
    3. 前一學期考取與就讀科系相關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之證照,得全數減免。
    4. 前一學期修習原住民族語言課程成績及格,一學分得減免十八小時;前一學期參與原住民族語言研習並取得結業證書,依實際研習時數減免。
    5. 參加原住民族有關之演講、研習及學術活動,依參與時數減免。
    6. 其他經大專校院函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同意減免時數。
  2. 前項所稱生活服務學習,指協助學校校務服務或經學校同意之部落服務。  
備註
  • ※公告事項如有疑義,以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等相關法規為準。
文章建立日期:2026-09-08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9-08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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