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校園公告

【化學品宣導】教育部函送環境部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1份。
【化學品宣導】
教育部函送環境部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1份。
說明:
一、依據環境部115年9月1日環部授化字第1158117846號函辦理。
二、旨揭指引係提供輔助性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為確保危險化學物質(品)安全運作,請督導所管遵循本指引,落實相關管理措施。
文章建立日期:2026-09-14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9-14 總務處事務暨環安組
回上一頁
放大字型 縮小字型 分享至社群
分享至facebook 分享至X 分享至plurk 分享至Line 分享至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