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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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轉知資訊】電子煙全面回收中~~公告電子煙回收桶資訊!!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設「電子煙回收桶」之資訊, 請協助廣為周知所屬單位、教職員工生及家長等,請其善 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健康署)本(115)年9月7 日國健教字第1150761289號函辦理。
二、健康署函文表示,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 定,「持有」電子煙將屬違法行為,以及草案訂有1個月之 緩衝期,為使民眾得以處理違法物品,並避免隨意棄置危 害環境,爰已於全國設「電子煙回收桶」據點,提供「持 有」電子煙之民眾自主投遞。
三、上揭電子煙回收據點計431處,請逕至健康署之官網 (https://www.hpa.gov.tw)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菸害 防制>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投遞須知如下:
(一)回收期限:自本年9月7日起,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止(緩衝期屆滿)。
(二)全程不記名:投遞時無須具名及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三)投遞時間:各回收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
四)安全提醒: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以避免煙油 外漏或碰撞產生危險。
四、檢附健康署製作之「電子煙回收桶全台回收據點(含QR code)」圖卡,以及「拒絕電子煙擺布」宣導海報各1份, 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如會議、研習、講座、活動、網 頁、公佈欄、衛教等),向所屬單位、教職員工生及家長 等廣為宣導,以避免於修法公布後觸法。






 

文章建立日期:2026-09-14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9-24 學務處運動防護暨衛生保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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