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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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校外獎助學金公告】【縣市】:新竹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5年10月21日(三)12時止,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校課外活動組申請!
 
新竹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5年10月21日(三)12時止~
逾期不受理!!
實施辦法 如附件
獎助學門 大學生及研究生
申請對象與資格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 (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及本市市立國民中學 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 80 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學務主任(學務長)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名額與金額 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學期獎勵 15 名,每名 4,000 元。
碩士班每學期獎勵 5 名,每名 10,000 元

 
審查原則 大學、碩士班:以學業成績(70%)、操行成績(30%)二項平 均成績最高者依次錄取。成績相同時,以學業成績高者為優先,分數仍相同時由新竹市政府決定。
申請方式與準備資料 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申請時請檢具: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送至本校課外活動組申請.

 
申請期限 115年10月21日(三)12時止  逾期不受理
備註  

 
文章建立日期:2026-09-15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09-15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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