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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僑生獎助學金專區:115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至115年10月27日(二)16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校學生安全暨生活輔導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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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獎助學金專區:115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至115年10月27日(二)17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校學生安全暨生活輔導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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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辦法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作業須知 (如附件) |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僑生(大一新生可以申請) |
| 申請資格 | (一)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臺就學之僑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期限學生不得申請)。 (二)參酌下列情形認定為清寒者: 1.依僑生所提供正式之海外財力證明或清寒證明。必要時,得由學校逕函請僑務委員會查證。(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獎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助學金)
2.僑生在臺生活情形。 (三)僑生就讀二年級以上者,其前一學年之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且操行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且未受申誡以上之懲處者。
(四)港澳生經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入學者。 |
| 申請日期(期限) |
115年10月27日(二)16時止 >>逾期不予受理!! |
| 金額與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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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本校學生安全暨生活輔導組劉裴斐教官辦理(分機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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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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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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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建立日期:2026-10-12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10-12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