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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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知】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助學金服務時數積欠之處理原則
各位原住民同學好:

依據115年10月13日原民教字第1150049504號函辦理。
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獲大專校院原住民助學金之學生,若有服務時數積欠問題,將依全新處理原則辦理。
請同學們務必密切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1. 履行期限: 獲獎學生之服務時數,最遲須於獲獎之次一學期結束前完成。
  2. 名額遞補: 若原獲獎學生未於期限內完成時數,或簽署自願放棄書,學校將依規定由該學期「已申請但未獲獎」之學生名單,依前一學期班級排名百分比依序擇優遞補。
  3. 不可遞補之獎項: 低收助學金、中低收助學金、設籍蘭嶼鄉具雅美族身分助學金等獎項,屬不可遞補之獎項。若時數未完成,將按比例核撥後,剩餘款項繳回,不辦理遞補。
  4. 舊制落日: 114學年度第2學期(含)以前獲獎之學生,其服務時數履行期限仍採彈性原則,至遲於離校(畢業)前履行完畢。
請本學期有申請助學金的同學務必配合辦理,待本學期核定名單公布後,請獲獎同學主動向原資中心洽詢服務時數履行事宜。
文章建立日期:2026-10-28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6-11-04 學務處原住民學生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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